涉密人员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海东合同纠纷律师2022-09-13 02:06:53

导读: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下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欢迎查阅!保密协议劳,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这里给大家一些关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范本供大,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由海东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涉密人员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司与涉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内容

应遵守涉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的保密纪律和有关限制性规定; 因履行保密职责导致涉密人员利益受到损害,资质单位给予补偿的规定; 涉密人员因违反保密规定而被无条件调离涉密岗位或给予辞退等处罚的规定; 因认真履行保密职责,资质单位给予涉密人员奖励的规定;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的其他有关事项。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明确保密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中的保密义务如何理解

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为了公司信息安全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尤其是涉密人员,要是劳动合同本身界定的涉密内容不够准确或不够完善,双方可以就不明晰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必要的补充,即签定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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