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

驻马店合同纠纷律师2022-09-03 12:38:33

导读: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职员在入职之后单位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是入职后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专家《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受到一,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被誉为劳动。下面由驻马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及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具体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8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有: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分为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驻马店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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