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保定交通事故律师2022-11-27 13:17:50

导读:醉驾是是可以免于处罚的主要还是看情节的严重程度如果是情节不严重的不足以构成犯罪的将不追究刑罚的责任的我国的法律中《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触犯,二、没有曾经因。。下面由保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介绍醉驾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醉驾免于起诉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 醉驾 能否免于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自醉驾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醉驾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体内酒精含量即使达到了规定的 醉驾标准 ,情节显著轻微的仍然可以不予定罪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而情节显著轻微当然包括体内酒精含量没有过分高于醉驾标准、没有发生 交通事故 、没有阻碍检查、认罪态度好等等情形。 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文件,对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作出细化。比如,对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一定数值以下的,未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较小,且未有其他违法行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因救助他人 醉酒驾驶 机动车,且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等其他情节轻微的情形,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醉驾构成 交通肇事罪 会面临什么处罚? 《 刑法 》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罚金 :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酒驾和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 危险驾驶罪 立案侦查 。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 1、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综上所述,刑法修订案八公布后,醉驾被列入危险驾驶罪中,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最高法的量刑意见,醉驾情节不严重,当事人认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超标情况不大的,可以免除 刑罚 ,对当事人不予追究刑责。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要严格把握标准。

醉驾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这六种常见情形

醉驾 可以免除 刑罚 吗? 从《 刑法 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将醉驾行为入刑之后,其实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讲,每回外出吃饭都是很小心翼翼的,只要自己开了车就绝对不会喝酒,即使喝酒了也会找代驾,而不会自己在喝了酒的情况下还要去开车回家。当然,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避免出现醉驾的情况,身陷牢狱。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没有没有对醉驾的量刑标准作出修改,但对于醉驾构成的 危险驾驶罪 ,却增加了两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而对于醉驾,仍旧就是处 拘役 并处 罚金 (刑法第133条)。也就是说,在之前只要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那么就会一律入刑,依法追究驾驶人员的刑事责任。 不过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 对于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 换言之,也就是从2023年5月1日,即使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那么也有可能不认定构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处罚了。 从这个量刑规定来看,其实现在对于醉驾的行为已经不能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而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有可能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 自首 、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 交通事故 。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 醉驾标准 。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 追尾 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23年5月1日起试行) (一)危险驾驶罪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 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综上,现在开始醉驾一律入刑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醉驾的情况下要想不被认定为犯罪,那肯定要先符合规定的“显著轻微的情节”、“危害不大”才行,而要是在认定构成犯罪,想要免于刑事处罚的话,则就要证明此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但即使可以免于刑事方面的处罚,在交通行政方面,因为醉驾还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管理 法规 的违章行为,自然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也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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