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弯后被直行车追尾 右转弯后被直行车追尾谁的责任

天水交通事故律师2022-12-08 02:13:49

导读:右转弯被直行车撞,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已经转弯,实际这真的未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法同一道路同向行驶的。。下面由天水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介绍右转弯后被直行车追尾 右转弯后被直行车追尾谁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右转弯与直行车辆相撞,请问是谁的责任?

右转弯车辆全责。直行车具有通行优先权,转弯车必须让直行车。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行驶中,如直行车辆无违章行为行驶,转弯是要让直行的。如对方未按标线行驶,例如机动车右转但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过,则直行车辆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弯后被直行车追尾

天水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醒: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直行车辆与左转弯车辆碰撞谁的责任

直行车辆与右转车辆相撞责任如下所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转弯让直行”的原则,如果右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相撞后,直行车辆并没有违章行驶的行为,那么此次事故中,右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直行车辆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转弯必须让直行车。
如果直行车辆未按照标线行驶,就比如说机动车右转了,但是直行车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行的,那么直行车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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