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取保候审期间担保人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2022-11-17 23:01:46

导读: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需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关于是否承担罚款或刑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取保候审保证人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有犯罪嫌疑有不适于逮捕的人或者超过羁押期限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可以缴纳保证金也可以由保证人担保。采取保证金担保或者采用保证人担保由作出取保,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下面由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取保候审期间担保人必须承担什么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担保取保候审期间担保人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保取保候审期间担保人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担保人应当(1)监督被取保候审人是否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居住地;(2)监督被取保候审人在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后是否报告执行机关;(3)督促被取保候审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监督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监督被取保候审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监督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如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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