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批捕后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2022-12-10 21:33:49

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批捕后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取保候审应该去哪里申请执行

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向不同的办案单位(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申请。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随着案件的进展,每个阶段均需重新办理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能否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专业评判,取保流程比较复杂,比如,取保候审能否得到批准,得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办案单位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适用缓刑的案件,采取取保候审较为慎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批捕后取保候审向哪个部门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如在侦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宣城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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