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高速设计缺陷判刑 西汉高速设计师是怎么判刑的

宜春刑事辩护律师2022-12-29 08:45:46

导读:但是桥面和隧道间确实没有设置过渡衔接设施。这个本身涉及到老规范的设计理念,在现行规范中这一缺陷几乎,希望事故原因明确以后,在后续工程建设和改造中规避设计缺陷,减。。下面由宜春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西汉高速设计缺陷判刑 西汉高速设计师是怎么判刑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西汉高速设计者为啥被判刑呢

西汉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京昆高速在陕西境内的一段,北起于户县涝峪口,经宁陕县,接已建成通车的西安至户县高速公路,南止于勉县元墩,主线全长258.65公里。西汉高速是陕西省“米”字型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西汉高速还以“死亡高速”著称,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呼呢?西汉高速于年开工建设,2007年9月30日建成通车。而据2023年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西汉高速这一包含了17座桥梁,11处急弯的路段,单单是2023年1月份至5月,西汉高速就发生事故252起,伤30人,死亡7人;其隧道内发生事故144起,伤13人,死亡1人。西汉高速自开通到2023年10月,6年来共有139人命丧此路。于2023年,又发生交通事故25起、死亡10人。而在2023年8月10日在西汉高速秦岭一号隧道又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堪称“死亡高速”。而究其原因,其中2023年那起事故中,虽说与司机的疲劳驾驶有关,但在那时就有曾参与高速工程建设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师雷先生直言其秦岭一号隧道口设计不合理:道路是三车道,隧道是两车道,本应提前收窄,然而却没有,从而形成了一条“断头路”。在当时也有人发出质疑以下的质疑(如下图):当时有一位道路交通安全研究者说道,道路设计者当时没进行护栏过渡处理,并没有违反设计规范要求,但后来道路管理单位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而且在2002年西汉高速建设时,设计者依据高速公路设计规范,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隧道出入口的护栏过度设置问题,且很多设计者并没有这个意识。那当时的道路管理单位是谁?谁承包了西汉高速路段的建设呢?据陕西交通运输厅资料显示,当时西汉高速由陕西高速集团旗下的西汉分公司承建,而该集团的董事长陈双全正是兼任该建设项目的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据悉,2001年4月至2005年初,陈双全利用职务之便,在西汉、黄延、咸阳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及高速大厦建设贷款担保中,为多家关系施工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最终被判死缓,成为当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最大的腐败案。

西汉高速设计者为啥被判刑呢

宜春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道路设计者当时没进行护栏过渡处理,并没有违反设计规范要求,但后来道路管理单位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而且在2002年西汉高速建设时,设计者依据高速公路设计规范,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隧道出入口的护栏过度设置问题,且很多设计者并没有这个意识。

宜春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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