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犯的判刑案例 团伙诈骗犯的判刑案例有哪些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2022-12-30 02:21:47

导读:以陈明慧组织、指挥电信诈骗团伙有利用“钓鱼站”链接、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造成一名被害人自杀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在陈明慧实施诈骗既有既遂又。。下面由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团伙诈骗犯的判刑案例 团伙诈骗犯的判刑案例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团伙诈骗30万已判案例分析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团伙诈骗30万,由于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没有其它因素的影响,主犯会被判处十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团伙诈骗50万左右的判刑案件有哪些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团伙诈骗50万,对主犯积极参与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从犯的话,可以适当减轻处罚,也就是在主犯的量刑基础上进行判刑。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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