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怎么写

江门刑事辩护律师2022-09-04 06:04:01

导读:刑法案例分析基本案情2000年2月10日被告单位墨玉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以下简称)由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房某出面与被告人热某及韩晓余、穆拉帝力,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是在其妻死亡的结果发生之前观其妻服毒后痛苦万分心中不忍积极主动地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使其妻转危为安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我,该院依照1979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人规定。下面由江门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刑法案例分析怎么写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防卫过当刑法案例分析怎么写

江门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公公77岁,儿媳妇44岁,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儿媳妇在厨房扫地,公公用激将法把儿媳妇引到他的房间,儿媳妇进去后,婆婆一手抓住儿媳妇的左肩,一手把事先准备好的菜刀递给公公,随后公公对儿媳妇进行砍杀,婆婆也用拐杖打儿媳妇,直到儿子从外边进屋后把在公公手里的刀抢过后,才停止砍杀.经过检查儿媳妇是头部3刀,左脸3刀,最长15公分,最短6公分.后得知公公去公安局自首 。公公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婆婆是不是帮凶?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公公婆婆侵犯了儿媳哪些权利? 儿媳妇应不应该得到精神赔偿金?公公对儿媳妇能不能进行医疗赔偿呢? 如果是轻伤呢?判几年?77岁了,有没有影响?

分析:公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从案例中他具体的行为来看(包括使用的工具、伤害的部位、伤害的持续时间),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婆婆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与公公一样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婆侵犯的是儿媳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公婆的犯罪行为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儿媳如果要求公婆对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权以被害人身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儿媳无法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可以得到医疗赔偿。虽然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时主要依据的是我国的民法,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77条明确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江门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当防卫刑法案例分析怎么写


  1. 事实一,甲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1。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入户盗窃案。2。怕余某发现,用匕首刺杀,甲明知用匕首刺杀会产生死的结果,甲的态度是追求该结果发生,是故意,因定为故意杀人罪。

  2. 事实二,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甲未认意到对方是警察,识认为是劫匪,是假想防卫,对程某的轻伤结果是放任的态度,是故意伤害。乙继承共同犯罪。

  3. 事实三。甲、乙对谢某重伤的结果不负责。甲、乙驾车逃离现场。对谢某仅是以防超车,并没有犯罪故意。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系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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