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分析

辽源刑事辩护律师2022-09-11 12:23:49

导读:刑法案例分析题(1)对张某、王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说明理由。三人具有共同故意构成盗窃(既遂)罪和贩卖毒品(既遂)罪的共犯。张某自己虽然吸食毒品但不够成犯罪,刑法案例18特定人的不作为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孙某是某幼儿园的幼儿教师2001年3月上午孙某带领班上同学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幼儿不慎掉进未加盖的下水道中孙某见状急忙呼救但,招警考试刑法复题案例分析题(5)61、1999日被判处有期刑一年。下面由辽源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分析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15个典型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首先先说责任能力,根据递进式犯罪构成,王某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绑架并不在我国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八种行为之中,故王某具备责任阻却事由,不构成犯罪。李某在实施犯罪时已满16周岁,故应当对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且绑架罪为目的犯,李某构成绑架罪。王某于李某在实施绑架后,将被害人吴某强奸,强奸行为在我国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八种行为之中王某李某成立强奸罪的共犯。其次,罪数形态上,李某在绑架吴某过程中强奸被害人吴某应数罪并罚,王某只构成强奸罪。最后,李某不成立自首,李某是被其父拽去公干局的,但李某在犯罪后,有主动交待并在逮捕王某的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王某与李某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例二:(1)我国关于盗窃罪的认定是从财产所有权入手的,张某的轿车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扣留,法院属财产的保管人,在此特殊情况下,盗窃所有权尚归自己所有的财产,构成犯罪。(2)张某成立盗窃罪的未遂,但张某在被李某发现后抗拒抓捕对李某实施了暴力,造成李某重伤,此时张某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未遂。
(3)张某开车撞李某的行为应为故意伤害。
(4)在有责性中,根据法定符合说,对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应当在主观的故意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范围内认定犯罪。且故意杀人未遂犯重于故意伤害既遂犯,故张某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
(5)故意杀人未遂与抢劫未遂数罪并罚。
案例三:(1)冯某与方某构成共犯。首先,共犯的成立必须基于确定的故意,冯某在拐卖秦某的过程中,持有放任心理的间接故意,即其冯某虽无直接追求出卖秦某的目的直接故意,但其又放任秦某被出卖的主观心态。其次,冯某与方某共同将秦某绑架到一座黑屋子。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冯某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被拐卖妇女的,为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
(3)贾某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4)吴某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但我国刑法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各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1:两人都是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但因为李某在被捕后交代了王某的藏匿处,算是立功了可以减轻对其的处罚,至于王某依据刑法应当判处死刑。这是依据刑法第239条,和67条。
案例2(1):张某盗窃自己的车本应属于盗窃行为,但后来为了抗拒抓捕而暴力反抗,这就是盗窃转抢劫,应当判处抢劫罪。
(2)他打伤保安是为了抗拒抓捕,所以这个行为不单独定罪,应当看作是其盗窃转抢劫的一个行为,直接与盗窃车的行为合并定为抢劫罪。
(3)他开车撞李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4)他掩埋李某的行为算是故意伤人(未遂)
(5)最后应当对他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未遂数罪并罚。
案例3(1)冯某与方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冯某是强奸罪,方某是拐卖妇女罪。
(2)冯某触犯强奸罪,应当按强奸罪论处。
(3)贾某是拐卖妇女罪。
(4)吴某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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