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宜宾刑事辩护律师2022-10-15 07:18:46

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相对人或者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反抗,必须遵守或服从;
第三,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意思是指,行政行为在生效以后,行政主体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以保证行政行为内容的实现;
第四,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意思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无论是否合法,都首先推定为有效的行政行为,相关当事人都应该首先遵从或服从。
《行政许可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声明:《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有哪些?》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宜宾刑事辩护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宜宾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