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司法解释与刑法417条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2022-09-04 17:59:19

导读:渎职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在1979年刑法中渎职罪只有八个条款、九个罪名而且是与贪污贿赂犯罪等规定在一起的范。下面由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渎职罪司法解释与刑法417条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渎职罪司法解释与刑法417条区别

渎职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相应的渎职犯罪;犯罪行为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时,才能对行为人处以更重的刑罚。损失金额上一般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可能构成本罪。
渎职罪是刑法第九章章节名称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渎职罪司法解释与刑法417条一样

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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