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2022-09-13 00:24:57

导读: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下面由贵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检察院和法院那个单位说了算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审未上诉的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可以。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贵阳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受理。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 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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