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

宜春刑事辩护律师2022-10-09 07:18:56

导读:入职、劳动合同、离职篇:1辞职不需要批准,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2辞职不可撤回,1、解答法律咨询宁波找婚姻家庭律师多少钱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法律咨询常见问题提供法律法规查询;2、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西充婚姻房产律师费指导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一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选举法国旗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是子法。二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涉及婚姻继承收养担保合同物权侵权等,法律常。下面由宜春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及答案

下面是我整理的十条常用宜春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双方无论分居多久都不会导致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一、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4、《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商家赠送物品也是合同中的一部分,也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如果你收到的赠品属于残次品,你完全可以要求商家按更换。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9、《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宜春刑事辩护律师温馨提醒: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2、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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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是涉及法律知识,但是一般人都不知道或者不懂。认为这个和生活离的比较远这个是不对的想法。我整理总结了日常生活会遇到的如下: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想保护自己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施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这可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

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如果您与房东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期限,那么您就可以随时解除这个租赁合同,但是要按照约定结清房租,返还房屋。如果您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司机紧急刹车等不是您自己故意等行为而受伤,那您可以向公交车公司索赔。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

如果您宴请宾客或者亲朋好友一起喝酒时,一定要注意当出现有人醉酒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和送医院救治,否则,就会因未尽合理的注意和救护义务而承担责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不要因为欠债的人不还钱而把欠钱的人拉到自己家或者其他地方,不让他回家限制他的自由,这样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是你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法律小常识100条问答大全

望这个能够帮助大家知道更多法律相关知识,明白法律还要遵守法律,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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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不合格时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消费者来说一定要有证据保全意识,在证据保全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买卖合同及相关的票据(送货单、发票等);⑵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⑶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⑷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⑸产品不合格产生的经济损失证明。
2、 一个12岁的小学生与一家商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一万元的电脑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如果这位12岁小学生购买一台价值一万元电脑的行为经其父母同意后即为有效,如果不同意即为无效。
3、 当消费者与经销者发生争议时,可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 消费者入店购买商品时,如不慎滑倒摔伤,店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商店在进行营业时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是因为地板过滑(有水、有油等)使顾客摔伤,店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地板或其他店内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店主就不用承担责任。
5、 在交通肇事赔偿中可以要求及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及致害可以要求及应当赔付以项目的费用: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8、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要在财产和子女问题上吃亏吗?
不少人在想要离婚时都会有这种顾虑,其实是一种误解!夫妻双方无论谁先提出离婚请求,根据婚姻法所规定的精神,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自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公正处断,绝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的问题。
9、 继承遗产是否要缴税?
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继承税,所以在继承时并不需要交纳遗产税。
但是,根据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14号文)的规定:无偿受赠不动产的,需要全额征收契税,目前税率为3%。可以看出,在继承不动产时不论是否法定继承人,其受赠的房产都要征收契税。
10、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分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因此在发生纠纷时最好及时采取措施,或是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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