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区别

莆田刑事辩护律师2022-10-29 02:18:47

导读: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面由莆田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区别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条的区别

刑224条内容:组织、领导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式获加入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员数量作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秩序传销处五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224条详细解释:
、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数认定问题
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式获加入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员数量作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秩序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员三十且层级三级应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领导传销组织单或者组织层级已达三级各组织发展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脱离原传销组织继续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原传销组织其脱离发展员层级数数应计算其发展层级数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刑事案件确客观条件限制逐收集参与传销员言词证据结合依收集并查证属实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二、关于传销关员认定处理问题
列员认定传销组织者、领导者:
()传销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员;
(二)传销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员;
(三)传销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员;
(四)曾组织、领导传销受刑事处罚或者内组织、领导传销受行政处罚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员十五且层级三级员;
(五)其传销实施、传销组织建立、扩等起关键作用员
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于受单位指派仅事劳务性工作员般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骗取财物认定问题
传销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家政策虚构、夸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源或者其欺诈手段实施刑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行参与传销员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费用非获利应认定骗取财物参与传销员否认骗影响骗取财物认定
四、关于情节严重认定问题
符合本意见第条第款规定传销组织组织者、领导者具列情形应认定刑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情节严重:
()组织、领导参与传销员累计达百二十;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员缴纳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
(三)曾组织、领导传销受刑事处罚或者内组织、领导传销受行政处罚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员累计达六十;
(四)造参与传销员精神失、自杀等严重;
(五)造其严重或者恶劣社影响
五、关于团队计酬行处理问题
传销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发展员要求传销发展员发展其员加入形线关系并线销售业绩依据计算给付线报酬牟取非利益团队计酬式传销
销售商品目、销售业绩计酬依据单纯团队计酬式传销作犯罪处理形式采取团队计酬式实质属于发展员数量作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传销应依照刑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定罪处罚
六、关于罪名适用问题
非占目组织、领导传销同构组织、领导传销罪集资诈骗罪依照处罚较重规定定罪处罚
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秩序、聚众冲击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构犯罪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处罚
七、其问题
所称、内包括本数
所称层级级系指组织者、领导者与参与传销员间线关系层非组织者、领导者传销组织身份等级
传销组织内部数层级数计算及组织者、领导者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员数层级数计算包括组织者、领导者本及其本层级内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罪

你肯定是办理网贷,逾期接到短信,说你违法,还是法院的、律师涵,这都是骗人的,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就会吓唬你,不要理他,这都是高利贷,和骗子的组合体。民事借贷是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坐牢。就是告到法院,是法院直接通知你,不是对方,你查询《民事诉讼法》第125、163条,顺便学习一下。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莆田刑事辩护律师温馨提醒: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区别

莆田刑事辩护律师温馨提醒: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犯罪所引起的刑罚后果能提供衡量标准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评价的刑事实体性义务。

刑事责任是介于犯罪和刑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功能就在于对犯罪和刑罚的关系起着调节的作用。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刑法(法律概念)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2修正)_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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