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2022-09-05 07:14:58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统一按照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统一按照陕西,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的规定即日起陕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丧葬费均按照新标准元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下面由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统一城乡标准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22年1月18日发布统计数据:

1、202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16元。

2、2022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866元(下降2.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376元(增长4%)。

3、根据陕西省统计局 2022年12月17 公布数据,2022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非私营59637元,私营单位35676元。

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三、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休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或司法鉴定意见,对其护理所需支出的费用。一般为1人或遵医嘱。

四、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必要的饮食消六、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七、残疾赔偿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统一适用城镇标准)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身体被致残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苏州刑事辩护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