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中视野半径小于30度什么意思?

宿州医疗纠纷律师2022-11-13 21:57:45

导读: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不进行三期(医疗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依赖等级、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如果主张这些损害的赔偿,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还需申请这些鉴定事项(到,”该法条使用比较宽泛,只要构成医疗事故即可适用,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生的责任程度只是情节加重。。下面由宿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中视野半径小于30度什么意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宿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宿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中视野半径小于30度什么意思?

宿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分为四个等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宿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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