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下来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庭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2022-11-14 01:09:46

导读:法律分析: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医疗过错并不是不能乱避免的医疗过错的责任人不能随意的确定要经过一些实质性的认定之后才可以确定。有过错的一方应该给予没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责任参与度也分四级,轻微、次要、主要、,对应相应的赔偿系数范围。对于双方都认可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医疗事。。下面由南昌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下来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庭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如发声及言语困难;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如拔除健康恒牙;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责任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 鉴定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 指 医疗事故 损害后果完全由 医疗过失 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医疗事故责任鉴定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下来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庭》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南昌医疗纠纷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南昌医疗纠纷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