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的辩护律师辩词 张扣扣案辩护律师:辩护词火了,我始料未及

绵阳医疗纠纷律师2022-12-27 16:05:46

导读:综上被告人张扣扣存在何种程,看完后掩卷(没。所以案发前半月期限限内的被告人张扣扣应当是中度或重度的精神障碍方才符合客观常识。此时的张扣扣心理上已经达到崩溃的极点。。下面由绵阳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张扣扣的辩护律师辩词 张扣扣案辩护律师:辩护词火了,我始料未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张扣扣是不是今天开庭

汉中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的各位成员:
张扣扣被控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今天迎来了正式开庭。在我开始阐述辩护观点之前,请先允许我对逝去的三条生命致以最诚挚的哀悼,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今天我的辩护意见,不能在任何角度或任何意义上被解读为对逝者的不敬或挑衅,也不能在任何角度或者任何意义上被理解为对暴力的推崇或讴歌。
英国早在十四世纪就确立了正当程序原则。其中内容之一便是:任何人在遭受不利对待之前,都有权要求听取自己的陈述和申辩。正是基于这一古老而朴素的正义理念,今天,我才出庭坐在了辩护席上;也正是基于这一古老而朴素的正义理念,今天,我们大家才得以坐在这里。
我深信,不管是什么案件,不管是什么人,都应当依法保障他本人以及他委托的律师的辩护权利。这种保障,不仅仅是准许他说话,不应该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保障。这种保障,应该是一种实质上的保障,即: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并认真采纳其中合理的部分。
法律是一整套国家装置。它不能只有形式逻辑的躯壳,它还需要填充更多的血肉和内涵。今天,我们不是为了拆散躯壳;今天,我们只是为了填补灵魂。我的辩护共分为五个部分:
一、这是一个血亲复仇的故事
时间必须回到1996年。这一年,张扣扣年仅13岁。汪秀萍,张扣扣的母亲,被王正军用木棒打死。母亲被打后,倒在了张扣扣的怀里。张扣扣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在自己的怀里断气、死去。
在会见张扣扣的时候,张扣扣告诉我,有三个场景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令他终身难忘、时常浮现:一是王正军打他妈妈的那一棒;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鼻子、口里都是血,鲜血在喉咙里面“咕咕咕咕”地作响;三是妈妈的尸体在马路上被公开解剖,现场几百人围观。张扣扣亲眼看到妈妈的头皮被人割开,头骨被人锯开。
这样惨绝人寰的血腥场面,对于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儿童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童年时期经受过这样巨大创伤的人,长大后是几乎不可能成为一个健全的正常人的。
弗洛伊德说过:“人的创伤经历,特别是童年的创伤经历会对人的一生产生重要的影响。悲惨的童年经历,长大后再怎么成功、美满,心里都会有个洞,充斥着怀疑、不满足、没有安全感……不论治疗身体还是心理上的疾病,都应考虑患者童年发生的事。那些发生于童年时期的疾病是最严重、也是最难治愈的。”
心理学上有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叫创伤后应激障碍。它的典型定义是:“个体经历、目睹或遭遇到一个或多个涉及自身或他人的实际死亡,或受到死亡的威胁,或严重的受伤,或躯体完整性受到威胁后,所导致的个体延迟出现和持续存在的精神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有许多症状,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症状是“记忆侵扰”,即受创时刻的伤痛记忆萦绕不去。主要表现为患者的思维、记忆或梦中反复、不自主地涌现与创伤有关的情境或内容,可出现严重的触景生情反应,甚至感觉创伤性事件好像再次发生一样。张扣扣本人曾供述“眼睛一闭,当年的场景就浮现了上来……经常梦见母亲去世的样子”。我们高度怀疑张扣扣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样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所激发的仇恨能量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张扣扣在口供中详细描述了他的心理经过:“王三娃用木棒将我母亲一棒打死,我也在现场,当时我年龄还小,只有13岁,我就想拿着刀将王三娃弄死,最后被我爸爸拉住了,当时我看到我妈鼻子口里都是血,心里非常痛苦,我就发誓一定要给我妈报仇,我还大声说:‘我不报仇,我就是狗日的’。从那之后一直到现在,我心里一直憋着这股仇恨。”
张扣扣被仇恨的欲望所裹挟,被复仇的情绪所支配。而这仇恨的种子,却是别人播下的。张扣扣本人也是受害者,也是牺牲品。庭前会议上,我们曾申请对张扣扣进行精神鉴定,遗憾没有获得法庭许可。精神正常不正常,靠一些邻居同学的口供是无法证明的。我个人高度确信,张扣扣的心理创伤对其后续行为有着决定性影响。在意志自由这个层面,张扣扣是不同于正常人的,是受到限制的。现在以一种正常人的标准、用一种局外人的理性去要求张扣扣,去审判张扣扣,是在当年悲剧的基础上对张扣扣的又一次不公。
二、张扣扣没有更好的仇恨排遣通道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激烈的侵犯会导致复仇的欲望,而复仇的欲望只有得到排解,才能放弃复仇的行动。国内学者黄永锋总结了排遣复仇欲望的可能途径,包括:(1)借助诉诸神秘力量的报应思想;(2)通过得到所在群体的支持;(3)诉诸暴力反击;(4)寻求公权力救济;(5)通过忏悔和宽恕;(6)容忍并由时间抚慰。因此,为了实现社会控制,国家应当尽可能地向行为人提供代价更小的仇恨排遣途径。
对于23年前的那场审判和判决,虽然陕西高院已经驳回了张扣扣父亲张福如的申诉,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张扣扣一家三口都认为这个判决太轻了。法院垄断了法律裁判权,但法院垄断不了正义评价的标准。正义有张普罗透斯的面孔,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美国伟大法学家罗尔斯终其一生研究正义问题,最后给出的答案竟然是正义离不开直觉。
23年前的那场审判,无法给予张扣扣足够的正义感受。张扣扣自己供述说:“王三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表面上是受到制裁判决了,但实际上是轻判了。”实际上,王正军虽然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但仅仅服刑四年就被释放。在此次事发前七八天,张扣扣还对他父亲说:“王自新家将我妈杀了,既没有偿命,又没有偿钱,我要收拾他们”。
王正军虽然受到了一定的法律制裁,但案结事未了,张扣扣的心灵创伤并没有被抚平,张扣扣的复仇欲望也没有被排遣。更重要的是,王家从未向张扣扣家道歉、认过错,寻求过谅解。张扣扣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在过去的22年中,王自新一家人始终没有给我们家道歉沟通过,也没有经济赔偿,这22年的仇恨在我的心里越来越严重,我就想把王自新他们一家人杀死给妈报仇,为了报仇我连媳妇和娃都没有要,我心里想的就是为了报仇,如果这些年王自新一家愿意给我们赔礼道歉,我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可以说,是王家自己首先存在重大过错,自己亲手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张扣扣自幼家境贫寒,初中毕业即踏入社会。学历不高,加上幼年遭此打击,后面的工作和生活并不如意。辗转广东和浙江,但从事的多是保安、车间工人等底层职业。工作辛苦但收入微薄,经济长期拮据,期间还多次被人骗入传销组织。可以说,张扣扣社会融入过程极其不顺利,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位,加剧了他内心的痛苦脆弱和孤立无援。
家庭也没有给予他足够的关爱。母亲离世,姐姐远嫁,张扣扣的大部分岁月都缺乏女性的关爱。父亲张福如小学文化,从小对张扣扣管教严格,只要是张扣扣跟别人发生冲突,不管谁对谁错,都要遭受父亲的责怪。父爱严苛有余,温情不足。以至于张扣扣的朋友曾秋英说他有很强的恋母情节。
在张扣扣诉诸暴力反击以前,我们的社会对其复仇欲望根本未予关注,更不用说帮其疏导。张扣扣在母亲死去的当天,曾经仰天长啸,发誓为母报仇,但这样的声音没有被人重视。有利于社会的仇恨排遣通道统统阻塞了,只留下了一条暴力反击的通道。
惨案发生后,我们去苛责张扣扣的残忍和暴力,却全然忘记了在之前整个社会对他的弃之不顾。没有心理疏导,没有帮扶关爱,任由一颗复仇的种子生根发芽。鲁迅先生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张扣扣长大成人后,要么做一个畏畏缩缩、逆来顺受的木偶,要么就注定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张扣扣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

1996年,13岁的张扣扣亲眼看着母亲被人打死倒在血泊中。考虑到凶手当时的未成年身份,法院依法判处了凶手王正军7年牢刑。不过,王正军坐牢第三年提前出狱了。2023年2月15日,除夕,张扣扣持刀杀死了王正军、王正军的父亲、及王正军的大哥,并于17日早上投案自首。
2023年1月8日,张扣扣案一审,依法,张扣扣被判处死刑。
对于这个案件,这里给大家转一下张扣扣的辩护律,邓学平律师的辩护词。内容十分发人深省,建议大家细细品读。
汉中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的各位成员:
张扣扣被控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今天迎来了正式开庭。在我开始阐述辩护观点之前,请先允许我对逝去的三条生命致以最诚挚的哀悼,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今天我的辩护意见,不能在任何角度或任何意义上被解读为对逝者的不敬或挑衅,也不能在任何角度或者任何意义上被理解为对暴力的推崇或讴歌。
英国早在十四世纪就确立了正当程序原则。其中内容之一便是:任何人在遭受不利对待之前,都有权要求听取自己的陈述和申辩。正是基于这一古老而朴素的正义理念,今天,我才出庭坐在了辩护席上;也正是基于这一古老而朴素的正义理念,今天,我们大家才得以坐在这里。
我深信,不管是什么案件,不管是什么人,都应当依法保障他本人以及他委托的律师的辩护权利。这种保障,不仅仅是准许他说话,不应该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保障。这种保障,应该是一种实质上的保障,即: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并认真采纳其中合理的部分。
法律是一整套国家装置。它不能只有形式逻辑的躯壳,它还需要填充更多的血肉和内涵。今天,我们不是为了拆散躯壳;今天,我们只是为了填补灵魂。

张扣扣是不是今天开庭

张扣扣一审出庭证人有张小万吗?我的回答是,在开庭时必须有证人到场,除非法院不开厅秘密审理,那是保密的。所以一审张扣扣必须有证人张小万在场,这是公开审理的结果,如果没有张小万在场的话,犯罪嫌疑人可能会狡辩的,审理查明必须有张小万在场,这是必须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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