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黄山医疗纠纷律师2022-09-05 02:17:19

导读:律师费是能由败诉方承担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中律师在法庭上经审判长许可有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发问权;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权;有申请调取新,专家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目前很多地方还未实现。主要还是因为很多地方的法院考虑到请律师所产生的费用并不是诉讼过程中必须产生的费用因此是不需,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下面由黄山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费只有在以下情况下由败诉方承担,具体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2、法律援助案件;
3、著作权侵权案件;
4、商标侵权案件;
5、专利侵权案件;
6、不正当竞争案件;
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8、担保权诉讼案件;
9、仲裁案件。
进行诉讼或者非诉所委托的律师的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自己支付,但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按约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御链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物毕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罩拆芹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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