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某律师 潘某某是谁

唐山医疗纠纷律师2023-05-10 00:53:44

导读: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还有效吗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遗嘱不留残疾穗链敏人份额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下面由唐山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潘某某律师 潘某某是谁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还有效吗

 一、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
  遗嘱不留残疾穗链敏人份额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遗产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猜枝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唤基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是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为残疾人留必要的份额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穗辩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备独立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的经济条件。滑山只有在法定继承人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条件下,被继承人才有义务在立遗嘱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猜让缺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

遗嘱没有见证人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继承需遵循相应的原则。那么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
一、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是否合法
遗嘱不留残疾人份额不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遗产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铅唤大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7、受遗赠人有本条链乎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是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槐竖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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