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达州医疗纠纷律师2022-11-03 11:43:49

导读:第十四条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即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同时符合退休条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下称“退休人员”)用人单位和个,站主页信息公开考试招生咨询服务征求意见首页广西自学考试上系统1广西自学考试上系统入口一2。下面由达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广西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广西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个人和单位比例

达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广西南宁市有关医保的规定: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

达州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年

广西南宁市有关医保的规定:目前,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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