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社保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2022-09-18 05:53:47

导读:(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专家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的计算是如果是属于六个月以内的。下面由青岛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病假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社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病假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社保费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住院期间工资如何计算社保的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职工住院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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