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归责原则

开封医疗纠纷律师2022-09-30 17:08:54

导读: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民法典》确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还可以划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三、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重要的归责原则之一也是侵权行为法里最古老。下面由开封医疗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归责原则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归责主体

开封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特殊侵权的归责原则为: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对于环境污染的案件、共同危险行为的案件、医疗事故实行因果关系责任倒置,对产品侵权责任案件、高危险作业案件、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侵权案件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无过错原则时,实行的是证据倒置原则,即只能由侵害人自己来证明无过错。

开封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的种类及相应的归责方式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1、特殊侵权责任的种类如下: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开封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侵权责任有如下承担方式:
1、侵权人应该立刻停止侵害行为;
2、侵权人应该排除妨碍的行为;
3、侵权人应该进行消除危险;
4、侵犯旁人财产权的,应该返还财产;
5、侵权人应该将损害的设施及财务恢复原状;
6、侵权人应该将损害的设施及财务进行修理、重作、更换;
7、侵权人应该继续履行其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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