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几个

汕尾债权债务律师2022-09-05 08:19:56

导读: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自首是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量刑情节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多样性复杂性司法机关认定自首时常会出现争议而刑法第六十七条仅仅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所以随后最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下面由汕尾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自首的司法解释出台了几个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司法解释:解释第一条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此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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