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

南昌债权债务律师2022-09-11 19:17:03

导读:(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下面由南昌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南昌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包括:

1、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

2、主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4、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5、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南昌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是否有效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担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担保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
4、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等;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南昌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南昌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