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抚州债权债务律师2022-09-14 03:28:48

导读: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试题题目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保证合同无效B保证合同有效C部分保证合同无效D部分保证合,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由抚州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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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一般无效。
抚州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保证人应该具有的资格:(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抚州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

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抚州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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