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

铜川债权债务律师2022-09-17 16:52:54

导读:(2022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2022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下面由铜川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何时发布的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合同履行地为原告住所地,则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铜川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确定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法院,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判断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对协议管辖进行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则原告有权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借贷合同中不存在协议管辖条款,双方当事人也没有事后约定管辖法院。则判断合同履行地是在原告住所地还是在被告住所地。民事诉讼法规定,针对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如果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则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自然有管辖权。
最后,如果既没有协议管辖,也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补充:协议管辖的概念,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约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的法理依据在于民事活动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2.协议管辖的效力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是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法律表明,协议管辖虽是当事人对诉讼管辖这一基本诉讼权利的约束与放弃,但也要受到法律限制,不能任意协议管辖法院。据此规定,协议管辖效力的判断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二是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三是可选择的法院范围限定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产生纠纷一方起诉时必须是确定的唯一的法院;四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满足以上条件的为有效的协议管辖,否则无效。
铜川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若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铜川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2年

  现在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均享有管辖权,便于原告提起诉讼,也符合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
  依据:2022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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