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登记系统

桂林债权债务律师2022-10-03 12:08:57

导读: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国发〔〕18号)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请登录人,本讯(北方新报正北方首席记者查娜)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推出了“互联+不动产抵押登记”30系统直连模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用户手册2022年3月1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用。下面由桂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为什么下载打印不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条 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第四条 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五条 《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第六条 抵押合同变更、《动产抵押登记书》内容需要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七条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第八条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形式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办理,在当事人所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并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理由。第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动产抵押登记变更书》《动产抵押登记注销书》设立动产抵押登记档案,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第十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也可以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到登记机关查阅、抄录动产抵押登记档案。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登记机关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其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有权要求登记机关予以更正。
  登记机关发现其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与当事人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更正。第十二条 经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对相关的动产抵押登记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或者撤销后,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原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查询相关动产抵押登记信息。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动产抵押登记系统可以重复登记表么

桂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网上办理动产抵押流程如下:1、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登记书;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动产抵押机关办理;3、材料齐全的,由动产抵押办理机关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日期;4、整理材料,归档备查。

桂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登陆密码冻结

浙江工商动产抵押登记系统。
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从“一次办结”迈向全程电子化。昨天,北京市工商局率先开通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申请人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登录该系统即可,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和在线查询“一网通办”功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跑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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