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转让

德阳债权债务律师2022-09-13 16:33:50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债权转让的规定是除了不能转让的债权之外债权人可以将部分或债权转让给第3方但是转让债权必须要通知债务人转让,笔者认为《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笔者认为《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下面由德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转让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

德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之一的除外。

德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德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之一的除外。

德阳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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