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

张掖债权债务律师2022-11-08 06:45:46

导读:虽然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性质却根本不同理论上弄清两者的区别对经济生活和法律实务的影响很大。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实际上欠条和借条区别还是很大的包括像诉讼时效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平时在打欠条还是打借条这个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否则有可能将来会有麻烦,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形成的原因还有就是证明的效力不同前者证明的事存在借贷的关系后者。。下面由张掖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

欠条与借条区别包括如下几点: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一样,形成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
【张掖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形成的原因不同和形式不同。借条是因借款行为而形成的,欠条可以因买卖、租赁、借款等行为而形成。并且除自然人的借款行为外,借条需采用书面形式。
【张掖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声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张掖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张掖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