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只写了名字有效吗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2023-01-01 13:49:45

导读:利息为(年息%)。特立此据为凭,别人冒。利息的支付方式为;本金的归还时间为。有效的法律借条格式怎么写有效的法律借条篇一借条今借到xxx(你的名字)人民币叁万元整。。下面由吉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欠条只写了名字有效吗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只有借款人签字不可以,这样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借条,其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际。因此,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成立,即当借钱人、欠款人写下借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时,借条已经成立,并不是按下手印时成立。借条是不是有效的关键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是否去签字,加上按下手印其实是增加效力的做法,所以按手印与签下名字一起起到了双重证明作用。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

欠条只签了名字的,只要符合法律条件的也是有效的。
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欠条应载明双方主体信息、欠付资金或物品的原因、欠付标的的详细信息(比如资金金额、物品名称、物品数量、有具体指向或标识的信息等)、归还的方式、归还的时间等并由欠条出具人签署姓名或盖章。
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还应注明证明人或担保人信息并由此签字。欠条应在完整的纸张上书写、字迹清晰、内容明确具体。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他签字,即为对上述内容的认可。开庭你需要举证存在借款事实,即借款合同和交付凭证。
  对方如果答辩说不知情或者未借款,需要对自己所述内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是真实的,你不需要有此忧虑,谁写的没有关系。保险起见,你可以让他在你写的借款金额等内容上按手印。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

欠条只签了名字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也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则可能会无效:
一、借条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订立借条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借条的内容不违反吉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欠条只写了名字有效吗 欠条是本人写的但是名字不对有法律效力吗》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吉林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吉林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