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商品房 天津市房产纠纷律师

张掖债权债务律师2023-05-30 21:33:46

导读: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业主退定金近日,小编看到了以下事例,田先生的遭遇和困惑有可能我们也会遇到,所以小编模枝谨觉得有必要分享给大家!市民田先生在2023年9月,。下面由张掖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天津律师商品房 天津市房产纠纷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业主退定金

近日,小编看到了以下事例,田先生的遭遇和困惑有可能我们也会遇到,所以小编模枝谨觉得有必要分享给大家!
市民田先生在2023年9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书面告知是此商品房是大产权,当时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是开发商一直没给田先生过户。今年开发商突然起诉田先生,案由是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开发商称销售许可证一直没有取得,所以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田先生这搭局才知道房屋性质是小产权。那么开发商以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为由取消购房合同合理吗?田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进行了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旦基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所以商品房无论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均适用该规定。开发商作为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证明涉诉房屋的产权性质的确属于小产权等。田先生可主张其对合同无效并无过错。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田先生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而出售房屋,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田先生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损失。最终由法院作出相应判决。鉴于当前执行环境一片大好,如开发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田先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田先生考虑维权周期较长,也可以与开发商达成和解,但是建议以一次性收到款项为和解条件。
所以我们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出现有损自身合法利益的事件学会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呀

在城市更新换代的这个过程当中还有很多的监管机制显得相对落后,这样也就导致了在各地比较热门的房地产领域也是屡次发生的各种纠纷。可是在天津有些人请 律师 来 代理 房产纠纷 的话,好像会觉得所有的律师的收费标准都是由天津政府统一规定的,实际上, 天津律师 房产纠纷的收费根本就没有固定标准。 一、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 房产纠纷律师 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1000万元以上 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 二审 、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 死刑复核 案件的,执行 一审 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 买房 会遇到哪些房产纠纷 (一)房屋面积差异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首弊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以此请求 解除合同 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 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者姿族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二)开发商逾期 办房产证册谨 产生的纠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 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开商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也有明确规定。购买 商品房 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广告与实际销售不符产生的纠纷 广告是对整个楼盘的宣传,不会具体到某套商品房,购房者应对具体的单元、楼层、朝向、户型等做具体的了解。比如说“二房变三房”“赠送小花园”“俯瞰江景”,“毗邻公园”等定义较为模糊的宣传,如果购房者是看广告宣称的内容而购房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一是不能只轻信广告,应以实物为准,最好到现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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