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华律师 北京陈志华律师

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2023-08-15 20:05:45

导读:社会主义医患关系的道德要求中,患者有哪些权利患者具有生命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平等医疗保健权、知情同意权、病人自主决定权等。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下面由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陈志华律师 北京陈志华律师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社会主义医患关系的道德要求中,患者有哪些权利

  患者具有生命健康权、身体权、隐私权、平等医疗保健权、知情同意权、病人自主决定权等。
  生命健康权 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健康权是指人体器官及各系统乃至身心整体的安全运行,以及功能的正常发挥。陈志华律师说,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涉及患者的健康权。
  身体权 是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身体权与健康权既相互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陈志华律师列举了一例医院擅自取死者脏器的侵权纠纷案件禅核。原告称:被告在死者在没遗嘱、未经亲属同意的情况下,未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在患者故世后10小时内解剖了死者的尸体,并取出了全部脏器作为标本,这已构成侵仅。要求被告返还死者遗体及脏器,赔偿精神损害补偿费并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被告辩称:患者去世,原告即提出要求尸解,医院为查明死因,进行尸体解剖是必要的、合法的,原告诉被告侵权理由不能成立,原告无端指控被告侵权,损害医院名誉,给医院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反诉要求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并支付死者遗体在医院存放期间的费用及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判决:参照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保护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原告享有对死者尸体的处分权。被告既未答应原告首正提出的条件,也未按有规定办理尸体解剖手续,便在原告对被告的诊断及治疗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对死者尸体自行进行解剖,并将死者尸体内的心、肝、肺等脏器取出,其行为不符合国务院颂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违反了《解剖尸体规则》,侵犯了原告对死者尸体的处分权,被告应将从尸体内取出的脏器全部返还给原告。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共5000元。陈志华律师说,这起案件反映了人的身体权是不可侵犯的。
  隐私权 实际是病人人格权的一部分。隐私资料的公开将严重地侵犯患者的名誉权、人格权,给患者的政治生命、工作、家庭生活、爱情等方面造成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陈志华律师说,对于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在临床医学上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除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患者同意,患者的病历资料不得交予其他人或组织阅读;(2)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真实姓名和真实病历方式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3)临床医学摄影资料应充分征求患者同意。不得随意拍摄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资料。更不能将可能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医学摄影资料作为艺术摄影作品对外公开。(4)临床手术直播或电视播放必须征得患者和其亲属的同意及授权书,并应坚持尽量避免暴露患者身份或隐蔽部位的原则。
  平等医疗保健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患有疾病或损伤时,享有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公民的医疗保健权并非完全是无偿获取医疗保健的权利。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的实质是患者方在实施病人自主权的基础上,贺芹掘向医疗方进行医疗服务授权委托的行为。《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关于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陈志华律师认为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和家属行使其知情同意权的书面证明,同时也是医院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中有关人身伤害侵权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禁止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因此,手术同意书不具有免除医疗机构过失责任的法律效力。陈志华律师说,在手术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如剖腹探查术,预定的手术名称与医生在开腹后的情况不相符,需要医生当机立断并做出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先签署相关的文件,如下述的日本手术同意书中有“我同意接受上述的手术。此外,对于依据多数医师判断采取认为适当且必要的追加手术、或者手术变更情况也表示同意。”在美国手术同意书中有“特同意医师及助手们不受现在难以预测的状态所导致的情况所约束,在手术的过程中,实施预定手术、或与其相异但认为属于必要或者系我们期望的手术或治疗。”“特许可拍摄、放映为医学、教育、科学目的,在照片与说明不能判明个人身份的前提下,对我身体适当部位进行的手术与治疗进行摄像拍照。”陈志华律师介绍,某医院妇产科为一位50岁的女性患者因子宫肌瘤行子宫全切手术。术中医生发现患者左侧卵巢有问题,在未向家属和病人交待的情况下,将左侧卵巢与子宫一并切除。术后患者恢复顺利。数月后,患者在另一所医院行常规B超检查时,发现"右侧卵巢囊肿,左侧卵巢缺如",向原手术医院提出质疑。这起案件都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病人自主决定权是病人权利中一种最基本的权利,是保障其生存与健康的基本条件,是医疗活动中权利制衡、防止医务人员滥用权利的重要因素,也是医学人道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陈志华律师特别强调,病人的自主权并不是无限制性的自主权,病人的自主权必须服从国家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如有的患者不听医嘱自动出院,就是病人自主决定权的体现,但医师应进行记录并让患者签字。

艾滋病能坐飞机

7月26日下午,河南人程先生在购买机票时发现了春秋航空公司《特殊旅客碧亏运输说明》明确规定,患有艾滋病的患者,航空公司拒绝运输。程先生是一名艾滋病志愿者,他觉得“这是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7月28日,程先生和另外两名艾滋病患者准备飞往石家庄,当患者表明身份,登机信息却被删除。
  艾滋病患者乘坐春秋航空被拒一事,在网上仍旧持续发酵。
  网友们比较集中的三个质疑是:一、艾滋病患者不担心被歧视,主动告知航空公司自身敏感病情,为何得不到公平对待?二、即便航空公司有相关规定,但是不是有歧视艾滋病患者的嫌疑?三、是否存在未告知病情的乘客成功登机的情况,春秋又该如何解释?
  下一步将何去何从?艾滋病患者将永远被春秋航空拒之门外?歧视何时休?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对话春秋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可以给三位乘客全额退票,但艾滋病患者不属于特殊旅客,按照公司规定不予承运。
  昨晚,本报报道已由宣传人员转到中国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使、著名演员蒋雯丽手中,已做了12年防艾宣传员的蒋雯丽始终以实际行动呼吁社会反对歧视艾滋病感染者。
对话春秋航空:
艾滋病患者不属于特殊旅客不予承运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联系上春秋航空公司上海总部负责对接媒体工作的毛懿,他对读者及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部分回应。
  北国网、辽沈晚报:为什么在有健康人的情况下,三人登机信息全被删除?
  春秋航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由于春秋航空不是专业的医疗机构,三人主动告知患有艾滋病,我们无法判断患病的事实,只能暂时拒绝其乘坐。
  北国网、辽沈晚报:按照您之前的回复,是从乘客自身安全考虑?
  春秋航空:超过70岁的乘客,需要其提供近半年内乘机记录,或者是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一份健康证明,再向航空公司提交申报后可以登机。
  北国网、辽沈晚报:艾滋病患者也是同样的要求吗?
  春秋航空:艾滋病患者不属于特殊旅客。传染病旅客按照民航局49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北国网、辽沈晚报:春秋航空有没有承运过艾滋病患者?
  春秋航空:不敢保证没有承运过,但乘客故意隐瞒的办法很多。我们是严格执行法规,如果可以将给三位乘客全额退票。
  北国网、辽沈晚报:如果艾滋病患者出具证明,证明身体无异常,春秋航空会承运吗?
  春秋航空:无法回答,需要咨询法律部门,我们需要专业医学鉴定机构帮我们做出判断,因为我们不敢保证是否有很小事件概率的发生,我们尊重艾滋病患者的权利,但不希望拿生命去冒险。
  北国网、辽沈晚报:那是否也包括可能发生危险的高血压、心脏病等病人?
  春秋航空:传染病患者是在《传染病防治法》范畴,同时也受民航局法规的限制,我们春秋航空特殊旅客包括伤残、70岁以上和孕妇,不涵盖传染病旅客。
给春秋航空公司董事长王正华的一封信
尊敬的王正华先生:
  您好!我是一名90后的艾滋病志愿者,也是在中国发起艾滋公寓的第一人。为了避免产生误解,在这里我先给您解释下艾滋公寓是什么。艾滋公寓是为艾滋病患者提供食宿,同时也给健康的志愿者以及慕名而来的网友提供床位。我想通过建立这样的地方,服务艾滋病患者,也想通过这种方式,宣传艾滋病不会通过日常生活传播,消除误解让更多的人接纳艾滋病患者,至少做到不歧视他们。
  我们三个人购买了三张7月28日春秋航班机票,并在乘机前告知了我们当中有人患有艾滋病,希望能够一同乘坐他们公司的航班。但最终该公司以分不清我们谁是感染者为由,在登机前强行删除了我们三人的登机信息,致使我们无法乘坐航班。
  我们注意到春秋航空公司的有关特殊旅客规定中,有拒载艾滋病患者的规定。我们认为这会增加社会大众对艾滋病的误解,认为艾滋病患者不能乘飞机或与艾滋病患者一同乘飞机会有感染的可能。
  我们也希望用这陆携种方式告诉春秋航空公司,艾滋病患者的身体可以乘坐飞机,也有健康人愿意与他们一同乘坐飞机,可结果我们没能坐上飞机。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发到了微博上,有艾滋病公益机构建议需要给你们的航班放上艾滋病宣传册,科普艾滋病知识。并且昨天已经有患者再次购买下周春秋航空某航线的航班,并准备在下机后抗议春秋公司歧视艾滋病患者的行为,希望春秋公早慧伏司能修改有关拒载艾滋病患者的规定。
  我们也准备以艾滋病患者乘机受歧视为名起诉公司,已经联系了关注艾滋病患者权益的刘巍律师,她说如果法院立案,这会是中国首例艾滋病患者因乘坐交通工具而遭到歧视的案例。
  我们会在网上继续写公开信给董事长。
  一名普通乘客2023年7月30日
律师说法
航空公司规定无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北京资深艾滋病患者维权律师、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表示,春秋航空的规定无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且违反了《合同法》,属于违约方。
  刘律师说,此事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航空公司违反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aware 天猫
  刘律师认为,春秋航空自己规定不承运艾滋病患者,与《艾滋病防治条例》冲突,涉嫌歧视。“违约的关键在于春秋航空公司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传染病是有限定条件的,举例说,流感也是传染类疾病,航空公司能因乘客患有流感而拒绝登机吗?不能。”刘律师说。
  民航局49号令“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情况下才不能承运,刘律师认为,艾滋病感染者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不会影响其他旅客,应该予以承运。“航空公司自己规定不予承运艾滋病患者,明显属于歧视,违反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所以航空公司自己的规定是无效的。”刘律师表示,航空公司自己规定不承运艾滋病患者是没有连云港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的,民航局49号令中传染病患者是有限定条件的,即危及自身及他人的情况下,但艾滋病感染者不符合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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