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律师 新津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许昌债权债务律师2023-09-01 10:29:45

导读:找律师写民事诉讼状收费标准包括工作日和周六日,比如1月1日收到,15日前提交答辩状,我是成都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下面由许昌债权债务律师为您介绍新津律师 新津律师事务所哪家好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找律师写民事诉讼状收费标准

包括工作日和周六日,比如1月1日收到,15日前提交答辩状,我是成都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法律主观:

近些年唤册随着 成都 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租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 有什么条件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所需材料 (一)职工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 结婚证 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婚 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 公租房 的,提供 房屋租赁 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 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3、审核通过 4、 公积金提取 四、提取额度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租赁合同 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 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34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68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3.2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 天府新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4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8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96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92 万元。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84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符扮链银合本条第(1)至(3)款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5)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限额。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 3.2 万元。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公积金 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厅宴因。 六、办理地点 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声明:《新津律师 新津律师事务所哪家好》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许昌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许昌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