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欠钱不还东西被拿东西,是否构成抢劫

淄博债权债务律师2022-11-02 17:33:44

欠钱不还东西被拿东西,是否构成抢劫

因为债务人欠钱不还而拿走他的东西,当然是违法的。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没有如买卖、赠与、借用相对应的法律关系下,擅自拿走他人的财产,自然是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的。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处罚;重则触犯《刑法》中的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罪名,将有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处罚的可能性。所以,债务人欠钱不还又想拿走其财产抵债的,应当达成抵押或质押来获得其物的担保,或者依据有关规定达成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而不是直接拿走债务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第一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欠钱不还东西被拿东西,是否构成抢劫》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淄博债权债务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淄博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