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收费标准是污水处理费吗

昌江知识产权律师2022-09-21 10:33:51

导读:对于排放污水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标准的则不再征收超标排污费。本案的原告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却并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直接向环境中排放,排污费是三者中“资历最老”的它首次出现于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三款“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下面由昌江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排污费收费标准是污水处理费吗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排污费收费标准是污水处理费吗多少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排污费征收标准: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计算方法: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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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是指分非超标排污费和超标排污染费两种。污染者支付原则的具体化。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类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浓度都大规模增加,大大超过环境的隹净能力,致使空气、水、土地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世界许多城市和工业区的新鲜空气、洁净的水已成为短缺资源,而净化被污染的水和空气,或从远道或地层深处取水,则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经济学家认为,这笔费用应由污染者支付,因为污染者损害环境质量,同消耗原材料一样,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不应将这笔费用转嫁给社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排污的收费标准为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计算标准为;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总汞0.0005;2、总镉0.005;3、总铬0.04;4、六价铬0.02;5、总砷0.02;6、总铅0.025;7、总镍0.025;8、苯并(a)芘0.0000003;9、总铍0.01;10、总银0.02
昌江知识产权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 (一) 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其处理后排放污水的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按上述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征收污水排污费,对氨氮、总磷暂不收费。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二)废气排污费。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固体废物排污费。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危险废物排污费。(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对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噪声的超标分贝数计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

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是一个费用吗

污水费的收取标准,一个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都是按运行费用收取的,和自来水费一起收的,正常的污水处理费用一般在0.7元左右,但是政府收取的时候还有管网等等的附加费用,如果用水量特别大的时候,政府还有部分特殊费用,比如北京对洗浴,洗车等大量用水单位的价格是很高的。
相关法律规定有那些?
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
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总结征收标准
1、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85元。
2、非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20元。
昌江知识产权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公共供水企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代征污水处理费,由地方财政从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中支付代征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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