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律师事务所 房屋产权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马鞍山知识产权律师2022-11-14 06: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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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我查一下房产纠纷方面的律师

主要看你是哪类房产纠纷,是房产买卖纠纷,还是房产租赁纠纷,还是房地产开发纠纷,
着重介绍下房地产开发纠纷
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
一、逾期交房:
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
解决办法: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面积出现误差:
在购房时出现房屋实际面积和当初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这是比较普遍的,重点是看误差的比例和开发商解决误差问题的方式。
解决办法: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了,并且交付房款或者定金,等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房者收房那天,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
解决办法: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应拒绝接收房屋,并视出卖人未交付房屋,因此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应按出卖人逾期交房处理。如购房者已接收商品房,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的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出卖人限期更正,因更正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可按此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出卖人拒绝更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更正的,购房者可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失为限,实际损失包括设备、装修的差价款、改动工程款及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期间的损失。
四、变更规划、设计: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解决办法: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解决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
六、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另外由于一些房地产运营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
解决办法: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现行为日万分之二点一)。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其实如果开发商根本违约的话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您不了解的话可以咨询下沈阳震徽律师事务所专业的房产律师,即使办不了退房也可以请律师帮忙争取更多赔偿金。

如何办理房屋过户公证?如何避免房屋产权过户

如何办理房屋过户公证?

1.彼此务必一同亲自去公证处明确提出公证申请办理,填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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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申请办理被公证员立案后,公证员会对公证的信息进行了解,彼此相互配合公证员做了公证谈话笔录,并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3.在双方公证员眼前亲笔写签定公证书;

4.被告方可以从规定的期限日凭收费单据到公证处领到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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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

依据普通合伙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申请的,公证组织申请办理以下公证事宜:

(一)合同书;

(二)承继;

(三)授权委托、申明、赠予、遗书;

(四)离婚财产分割;

(五)招投标、竞拍;

(六)婚姻情况、亲戚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世、存活、身亡、真实身份、历经、文凭、学士学位、职位、技术职称、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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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企业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公文里的签字、印章、日期,公文的团本、影印本与本来相符合;

(十一)普通合伙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自行申办的许多公证事宜。

马鞍山知识产权律师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理应公证的事宜,相关普通合伙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应向公证组织申办公证。

如何避免房屋产权纠纷有哪些?

1、未办理房产证。

有一些房子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导致房子早已拿房很长一段时间了还并没有拿到房产证,买房者手上不过是购买房产的时候的购房发票,没有产权证就不可以证实房子式安全防护和自己的,这是属于房屋产权纠纷案件中的一种。碰到这种情况,买房这要了解清晰产权证办理不上是因为什么,一定要仔细查看,究竟是因屋主不愿缴纳税费而未办,或是房子存有任何问题,导致不能办理证件。

2、产权年限交易受限。

购买二手房时,极有可能会碰到房屋产权交易受限的现象,有一些房子表面看起来正常的,房屋产权也是有的,但有房屋产权并不代表就能正常买卖。房屋产权交易受限指的是,像存有被质押、涉讼、列为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证特性为团体或划转,归属于安家用地等不可以挂牌交易问题,还有一些房子必须经过原产权年限单位盖章之后才能转让。

3、优先购买权。

假如购房者在买房子时,没注意到到优先购买权这种情况,那样买房子时,也可能会碰到产权纠纷问题。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都有几种,在其中承租方优先购买权较为常见,在同等条件下,房子的承租方具有购买权该房屋的权力。因此买房者想要购买房子,首先需要获得该承租方不购买房产的书面承诺,或者等租赁关系完成后再购买该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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