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流程及时间

榆林拆迁律师2022-09-14 07:50:52

导读: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内申请行政复议,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下面由榆林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拆迁流程及时间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拆迁流程及时间安排

榆林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政府目前明确规定了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人口、安置地区、安置地点、安置水平、过渡安置形式、期限和违约责任。
榆林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地拆迁流程及细则

1、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声明:《拆迁流程及时间》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榆林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榆林拆迁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