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入什么科目

商丘拆迁律师2022-10-01 07:23:49

导读:1、若是一般企业是因为购买土地而缴纳契税则该部分契税应该计入土地的成本中属于无形资产科目;2、若是房地产企业因为购买土地直接用于开发而缴纳契税则该部分契税需要计入开发,1、契税税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法规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出让方式(即一级土地市场取得从政府拿到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下面由商丘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入什么科目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契税记入“固定资产”(指房产契税)或“无形资产”科目(指土地契税),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商丘拆迁律师温馨提醒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采用比例税率。
契税征税条列
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外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纳税义务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介绍
契税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征税范围吗

您好!
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契税计入“开发成本”,开发成本下设什么科目呢?
房地产企业其开发的项目应设置开发成本科目,一般下设以下二级科目核算: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其中:下设三级明细科目是:土地出让金。交易服务费,契税;拆迁补偿费等;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工程安装费
5.配套设施费
用来核算间接费用设置:
开发间接费科目:
开发间接费用包含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其他)、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用、会务费、通讯费、折旧费、租赁费、维修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资产摊销、水电费、物管费、其他费用等。
望采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购买土地缴纳的契税:
(1)假如土地暂时不开发,契税应该计入土地的成本中。即“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2)假如土地直接用于开发,契税应该计入开发成本中,即“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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