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

成都拆迁律师2022-10-09 09:53:50

导读:关于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下面由成都拆迁律师为您介绍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

1、调查认定闲置土地按照以下的程序办理:
(1)发现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该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的利用情况、闲置原因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2)履行闲置土地调查的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询问当事人以及其他证人;现场勘测、拍照、摄像;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相关的土地资料;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
(3)经调查核实,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上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有关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2、经依法调查认定的闲置土地,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依法予以处置:
已动工开发被认定为土地闲置的或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被认定为土地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
①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②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③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④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⑤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⑥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成都拆迁律师温馨提醒:闲置土地的概念?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成都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认定标准

闲置地就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书或是划拨决定书承诺、所规定的开工开发设计日到期一年未开工研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开工开发设计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工开发设计土地占地面积不够三分之一或是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够百分之二十五,中断投资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还可以定性为闲置地。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可以定性为闲置地:国有土地出让有偿使用合同书或是基本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要求开工投资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出让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是土地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设用地批准书授予之日起满1年未开工投资建设的;已开工投资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开工投资建设占地面积不够1/3或是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够25%且未经批准中断投资建设持续满1年;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

增加开工开发设计限期。签署合同补充协议,再次承诺开工开发设计、完工限期和合同违约责任。从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约定的开工开发设计日期起,增加开工开发设计限期最多不可超过一年;

调节用地性质、规划条件。依照新主要用途或是新规划条件再次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依据新主要用途或是新规划条件计算、收交或是退回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土地资源利用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由政府分配临时性应用。待原新项目具有投资建设标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再次投资建设。从分配临时性应用之日起,临时性使用年限最多不能超过2年;

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方式2022年1号文件

协议书有偿服务取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换置土地资源。对刚交清土地价款、贯彻落实专项资金,且因整体规划依规改动导致不用的,能够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换置其他使用价值非常、主要用途同样的国有建设用地开展投资建设。涉及到出让土地的,理应再次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标明为换置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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