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湘潭拆迁律师2022-10-13 03:18:57

导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一审判决未适用市场比较法对其房屋价值进行测算明显错误,未能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下面由湘潭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双辽市,2022年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的还是假的

湘潭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征收一般会获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湘潭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士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2022

你好,集体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其中,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出台了吗?

征收土地补偿纠纷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湘潭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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