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买卖的规定

济南拆迁律师2022-10-19 10:53:53

导读: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自《土地管理法》立法以来至今历经数次修改在2004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62,《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下面由济南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买卖的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地上地下空间的规定

济南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济南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买卖的规定有哪些

济南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进行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济南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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