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对农村拆迁规定

嘉兴拆迁律师2022-09-24 14:38:49

导读:两审法院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代表整体村民的集体意志或者也可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下面由嘉兴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最高法院对农村拆迁规定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拆迁的规定

嘉兴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嘉兴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规定有所不一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最高法院对农村拆迁规定的解释

嘉兴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2.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嘉兴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声明:《最高法院对农村拆迁规定》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嘉兴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农村拆迁 嘉兴拆迁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