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法院判决土地过户

肇庆拆迁律师2022-09-28 21:23:51

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法院判决土地过户

农村宅基地买卖的纠纷处理如下:
1、双方可以协商来解决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
2、双方也可以找村委会或者其他调解部门来解决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
3、如果仍无法解决纠纷,最后可以去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宅基地买卖纠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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