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收回

郑州拆迁律师2022-09-02 20:33:21

导读: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二年,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上述涉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收到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拟定的收,国有土地收回的程序是怎么样的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土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的。下面由郑州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国有土地收回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国有土地收回程序和法律

郑州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郑州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国有土地收回的郑州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郑州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郑州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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