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濮阳拆迁律师2022-09-02 20:21:39

导读: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随着土地确权政策在全国的开展宅基地就成了农民的固有资产其合理部分的面积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多余的宅基地就会采取有偿使用;2、面积等材料如果不能确权,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下面由濮阳拆迁律师为您介绍关于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濮阳拆迁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
宅基地可进行交易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户因在外发展已经定居城市,手中的宅基地可进行出租,入股,交易等1、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2、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尽管农村宅基地管理历来就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试点和探索,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准备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了。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合理分配宅基地,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4、宅基地集体回收,无人继承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农村有部分五保户,是有集体供养的,没有子女赡养,这种情况农村房屋是没有人继承的,五保户老人去世后,农村房屋、宅基地由集体回收。扶贫拆迁的宅基地。对于一些实在是非常穷困的,居住环境也非常恶劣的农村,国家会将整个村子都统一往外地迁移安置。那么空出来的宅基地就会被国家回收了。
濮阳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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