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离婚律师咨询电话 株洲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

上海拆迁律师2022-12-22 03:17:45

导读:株洲律师频道提供众多知名株洲律师资深株洲律师不胜枚举您可以在这里免费在线或者电话咨询株洲律师也可以委托适合您的株洲律师代理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祁阳诉讼离婚问题。。下面由上海拆迁律师为您介绍株洲离婚律师咨询电话 株洲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律师电话免费热线是多少

离婚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电话的电话是12348。“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面向社会公众的离婚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受理群众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协调调解民事纠纷,及时反映群众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维护弱势当事人合法权益、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离婚的两种方式
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2种:第一,协议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达成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是户籍地(如在监狱服刑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向原告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需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上海拆迁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声明:《株洲离婚律师咨询电话 株洲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一文由51律师(m.lvshiweituo.com)注册用户上海拆迁律师自主发布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可发邮件到81156344@qq.com处理!

标签: 上海拆迁律师

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最近更新

一周热门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