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转让的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

张家口房产纠纷律师2022-10-07 07:08:54

导读: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如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上述赠房的过户手续则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未购买优惠房屋的丙方有权拒绝提供优惠、甲方有权拒绝提供补助;签订本协议,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过户费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特别约定1、甲方保证在办理产权。下面由张家口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住房转让的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住房转让的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张家口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也可对此协商解决,如果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房屋过户费,也并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张家口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住房转让的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比例

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二手房交易过户

1、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2、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3、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

4、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件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5、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件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查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住房转让的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

相关费用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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