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

三亚房产纠纷律师2022-09-04 17:12:20

导读: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二、父母给儿女购房,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下面由三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介绍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福州

法律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偿还房屋贷款,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三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取出来用

三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购买建造自住房、离退休、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下可以提取。

三亚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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